定盛普法 | 情侣间赠与争议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爱情消逝时,馈赠也可能伤人。定盛律所解读相关法律问题,为你的爱保驾护航。
前言
情侣间的大额赠与在发生矛盾、分手后要求返还,这些纠纷在近年被关注较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结合近年办案及最近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定盛律师分享如下
案情简介
王大发与李秋香(均为化名)于 2024 年 1 月通过微信 “附近的人” 相识后恋爱,偶有同居。恋爱期间,王大发微信转账 5500 元给李秋香,双方还商议了礼金与结婚金饰。2024 年 8 月 9 日,两人相约当晚买首饰、次日办理结婚登记。当晚王大发花 34000 多元为李秋香购置一套金饰,后二人在罗定酒店住宿。凌晨 4 时许,李秋香携金饰离开并拉黑王大发。
起诉请求
王大发提起诉讼要求李秋香返还39585元。
法院判决
一、普通赠与
二、以结婚为目的赠与
三、彩礼
1、彩礼的定义: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彩礼通常是指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当地民间习俗或习惯做法,由一方或其家庭成员(通常是男方)给付另一方或其家庭的礼金及贵重物品。
2、彩礼的返还:
(1)已登记结婚且已共同生活,一般不支持返还,除非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
整理律师
定盛合伙人、执行主任
政协罗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许武律师
电话: 15218583753
定盛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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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826862017
整理:许武 校对:刘秋丽 编辑:陈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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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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