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盛普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吗?
问:我于2019年3月入职某商场,工作期间,该商场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随着年龄的增长,医疗、养老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我现在请求单位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但单位说我们是小单位可以不缴社会保险的。
咨询什么才单位才需要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是不是小单位就不用缴交社会保险?
答: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58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可见依法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缴交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本期供稿:许武律师
2021年11月29日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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